甘肃省科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作者:办公室工作动态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187发布时间:2020/07/2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管理人员1人(详见《甘肃省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第二期)》,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情操,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愿为科学院发展和科学研究做贡献。
3.招聘范围: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难以确定的专业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岗位列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08:00日至7月26日18: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三、报名程序
通过甘肃省科学院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推送甘肃省人社厅网站转载,应聘人员从网站下载《甘肃省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发送邮件至省科学院招聘邮箱(gsskxygkzp @163.com)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会在48小时内初审,并将报名结果邮件反馈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1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甘肃省科学院综合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4. 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 填写完整的《甘肃省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纸质版一份;
6. 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名称(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或与报到证一致的单位提供的解约证明)。
7. 海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与复印件,由省科学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研究审定报考资格。
(四)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应届生无法提供所在院校证明、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省科学院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
(五)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现场持复审通知书、身份证和缴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2020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3∶1确定开考比例,不足3∶1的,由甘肃省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7天内在甘肃省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省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于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排序。体检由省科学院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下一环节参与资格。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以一次为限,结论以复检为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科学院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省科学院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中,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情形时,采取面试或笔试加试方式择优确定出递补人员,如再次并列可以加试。
九、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http:// www.gsas.ac.cn/ )公布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由省科学院审批报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在审批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十一、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省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鉴于疫情常态化期间,应聘人员必须持健康码,戴口罩且体温测量不超过37.3度者方能进入单位复审及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
资格复审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29号 甘肃省科学院综合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网 址:http:// www.gsas.ac.cn/
报名邮箱:gsskxygkzp@163.com
咨询电话:0931- 8635846
监督电话:0931- 8631760
附件:
甘肃省科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第二期).xlsx.xlsx